优势
- 能够在澳大利亚工作、居住或学习
- 安全的居住环境,世界上最高的生活标准
- 高标准的教育和医疗体系
- 能够将合格的受抚养/赡养人至澳大利亚:
- 配偶或同居伴侣
- 18岁以下的受抚养子女
- 年龄为18-23岁的受抚养子女
- 对英语水准无要求
- 无须参加移民分数测试
- 无年龄上限要求
- 临时签证可延签两次,每次可延期2年时间;使临时签证的最长时间达到八年
- 获得公民身份的途径
- 临时签证à 永久签证à 公民身份
要求
- 必须向合规投资项目投入500万澳元,持续时间为至少四年
- 申请人必须证明,用于合规投资项目的资产或资金为合法所得
- 申请人必须满足澳大利亚的健康及性格要求
- 四年内的居留时间应至少为160天
- 诚挚并真实承诺,其将居住于提名州或领地,并将维持在澳的事业与投资
要求
- 进行合规重大投资,出资额如下,并且真正打算持有该投资至少4年:
- 向面向创业公司与小型私人公司的风投与成长型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至少50万澳元
- 向面向在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新兴公司的经核准的管理基金投资至少150万澳元
- 向或会投资一系列资产的管理基金进行至少300万澳元的“平衡投资”
- 如果投资被撤回,必须在30天内重新投资于另一个重大投资
流程
- 通过“技术选择”(“Skill Select”) 网上服务平台提交意向书 (EOI),以期被一个州或领地的政府所提名
- 在收到一个州或领地政府的提名以及申请邀请函后的六十日内提交一份线上签证申请书
- 在收到签证申请的原则性批准函时,投资者将会得到有关何时开展合规投资的建议
- 合规投资开始后即会颁发临时签证
- 签证有效期为四年零三个月(可延期至八年),且有对最低实际居留时间作出要求
常见问题
满足以下要求的投资者:
- 願意在澳大利亞的一個州或領地進行500萬澳元的重大投資並保持4年
- 獲得澳大利亞的一個州或領地政府機構或澳大利亞貿易發展局的提名
- 對在澳大利亞繼續開展業務和投資活動有真誠和實际的承諾
- 申请人可将其配偶和受抚养的子女纳入申请中。
- 受抚养的子女的定义是主要申请人或其伴侣的未订婚、结婚或处于同居关系的子女,并且满足以下条件:
- 18岁以下,或
- 18至23岁,受主要申请人或主要申请人的伴侣抚养,或
- 23岁及以上,由于部分或完全身体或精神残疾而受主要申请人或主要申请人的伴侣抚养。
该签证从授予日期起,有效期为4年零3个月。
申请必须提交一份意愿书 (EOI) 并由州或领地政府提名。提交意愿书并由州或领地政府提名之后,申请人应在60天内正式提出签证申请,之后如果申请被接受,将通知投资者何时进行重大投资,之后将出具签证。
通过商业创新与投资签证获得居留权有2个处理阶段。首先,签证持有者需要获得一个临时签证(子类188)(即临时居留签证)并持有4年。在遵守必要的商业和/或投资要求之后,签证持有者可申请永久居留签证(子类888)。
- 申请人及其陪同的家庭成员需身体健康
- 申請人需提供在過去10年內年滿16歲後居住12個月或以上的每個國家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這項要求適用於申請人及申請中列出的其家庭單位的所有成員,無論他們是否移居。
- 沒有英語要求 – 如果申請人及其陪同的家庭成員未能證明其能說英語,應支付額外費用
- 沒有分數測試要求
- 沒有年齡限制
作为重大重要投资,应遵守以下比例:
- 向新創和小型私人公司投資至少500000澳元的風險資本和成長型私募股權基金;
- 向在澳大利亞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新興公司投資至少150萬澳元的被批准的管理基金;
- 將至少3百萬澳元管理基金的一筆“平衡投資”用於投資一系列資產,包括在澳大利亞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澳大利亞公司債券或票據、年金和商業房地產。
直接投资住宅房地产继续被禁止,通过管理基金间接投资住宅房地产被严格限制。投资不得被用作贷款的担保或抵押品。
在当局决定是否授予签证时,重大重要投资的价值必须至少为5百万澳元。一旦授予后,重大投资降低至5百万澳元以下也没有关系。
如果申请人在持有签证时撤销其重大重要投资,其必须在30个日历日内将该投资重新投入另一个重大重要投资。否则,将被视为违反签证条件,该签证可能会被取消。
有。申请人必须在澳大利亚居住,期限为
- 4年內每年至少40天或
- 4年期限內至少160天
可以。申请人的配偶或事实伴侣可以满足家庭的居留要求。其配偶需要在澳大利亚居住,期限为:
- 每年至少180天或
- 4年期限内至少720天。
如果是这种情况,主要申请人无需满足最低居留要求。
申请人可以申请重要投资者签证延期并将临时签证延长2年,从而允许其满足居留要求。如果获得延期,这意味着申请人必须满足每年进一步再居留40天,将6年期限内的总居留天数延长至240天。持有者可以申请最多两次延期,总计增加4年,因此,该签证有效期最多为8年。
大约12-24个月。
可以,对于申请人及其家庭从事工作或学习的权利没有限制。
一般居留要求是基于申请人在澳大利亚居住的时间计算的。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所有要求:
- 在申请之前已凭借有效的澳大利亚签证在澳大利亚居住四年;
- 必须在进行申请之前的12个月内是永久居民,并且在四年期限内不得离开澳大利亚总计超过一年,包括在申请前的12个月内不超过90天。
The general residence requirement is based on the amount of time the applicant has lived in Australia. He must meet all of the following:
- has lived in Australia on a valid Australian visa for four years immediately before applying;
- must have been a permanent resident for the 12 months immediately before making an application and not have been absent from Australia for more than one year in total, during the four-year period, including no more than 90 days in the 12 months before appl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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