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坚合众国

EB-5 移民专案 (EB-5)

优势

  • 可为投资者及其家庭成员在美国取得绿卡(永久居留身份)
  • 受抚养/赡养人包括:
    • 配偶
    • 年龄小于21岁的子女
  • 在美国居住、工作和学习的权利
  • 无最低教育或语言要求
  • 在美国居住满5年之后可以获得美国公民身份的途径

投资选项

  1. 直接投资:
  • 设立一个新的商业企业 (NCE)
  • 对NCE进行必要的投资
  • NCE必须直接为合格的美国工人创造十个永久性全职工作岗位
  1. 通过一个区域中心进行投资
  • 不要求申请人设立NCE
  • 申请者符合法定的创造就业要求,主要是基于直接和间接就业的经济预测

要求

  • 投资目标就业区 (TEA) 或TEA以外的新的商业企业:
  • 目标就业区投资:最低合格投资额为80万美元
  • 目标就业区以外的投资:标准最低合格投资额为105万美元
  • 必须提供用于投资的资金来源的证明
  • 投资必须具有风险,并满足至少十个就业岗位的法定就业要求

流程

  • 提交填写完毕的申请表和所需文档
  • USCIS(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将向成功获得 2 年有条件绿卡的申请人及其家属发放绿卡
  • 在两年期有条件绿卡满两年之前,候选人必须提交一份申请,要求取消有条件绿卡上设置的条件
  • 对EB-5绿卡需求量极大的国家有可能会出现积压,延迟申请的处理时间

此文件仅用于一般指导和信息,并不构成或意图为您提供法律建议。 此类信息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每个申请情况都是独特的,并取决于个人的实际情况和处境,如果将一般信息应用于您的个人情况,应作适当考虑。我们的法律团队很栾意就评估您的个人情况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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